近日,揚州高郵市多名學生家長向現(xiàn)代快報反映,孩子剛上一年級,就被學校老師要求到校外一家培訓中心補課,每門課收費260元,學費由老師代收。事情被爆出后,高郵教育局辦公室主任回應稱,會調(diào)查,但需要一周時間,且能不能出結果還不好說。當?shù)仉娨暸_記者前去采訪時,該辦公室一名負責人不耐煩地稱,“又不是殺人放火,要處理什么。”(9月19日《現(xiàn)代快報》)
從報道和當?shù)亟逃肿龀龌貞獊砜矗议L反映情況是屬實的。當?shù)亟逃趾完P工委也表示將介入調(diào)查和處理。但該教育局辦公室負責人的回復不可不謂雷人:“又不是殺人放火,要處理什么”。
說實話,筆者為該辦公室負責人的神回復所“折服”。作為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高郵市教育局,本應在接到相關投訴后立即進行查處,卻面對記者坦然聲稱“又不是殺人放火”。筆者還真納悶,在當前語境下,該辦公室負責人是“腦子進水”,還是“殺人放火”的補課背后有些強大的“能量”。但個人認為,其至少折射出以下幾層意思:
其一,公然睨視相關規(guī)定。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和各地出臺的《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普通中小學辦學行為的規(guī)定》都明確規(guī)定,“在職教師不得從事有償補課和家教家養(yǎng),不得暗示、動員或強制學生接受有償補課和家教家養(yǎng),教師之間不得相互介紹學生為對方提供有償家教家養(yǎng)生源,不得為社會培訓機構介紹生源并從中獲利。”“未經(jīng)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在職教師不得擅自受聘于民辦教育培訓機構或在民辦教育培訓機構兼職兼課。”在此例中,在職教師公開參與校外補課,而且還明碼標價地向學生收費,這難道不是一種違規(guī)行為?不是在鄙睨政府相關規(guī)定?
其二,暴露出個別基層干部的官僚作風。作為一名面對群眾的基層干部,本應強化服務理念,為學生和家長解決實際困難??擅鎸τ浾叩牟稍L,該辦公室負責人能如此放言,絕不是一時慌亂而口不擇言;從某種程度上講,或許更是其一貫工作作風使然。事實上,當前,就有一部分人雖然只是辦公室里的一名科長、股長,但其就是要把權力用到極致,應該說,這位辦公室負責人身上的“小官大僚”作風在此得到了淋漓盡致的體現(xiàn)。
其三,監(jiān)管的嚴重缺失。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校外輔導站是完全免費的。高郵鎮(zhèn)關工委校外輔導中心以加強學生素質(zhì)教育為借口,進行大規(guī)模補課,并聘請在職老師參與教學管理,顯然嚴重違反相關規(guī)定;此外,據(jù)報道,“高郵鎮(zhèn)青少年活動中心”雖是一家社會辦學機構,但掛有“高郵鎮(zhèn)關工委”的招牌;而且,有如此肯定,“他們搞得很成熟,我們就動員他們來做。”由此可以看出,該校外輔導站即使不說掛上關工委牌子,也與其有著千絲萬縷的聯(lián)系。所以說,該市教育局和關工委在監(jiān)管上明顯失職,自然難辭其咎。
高郵市部分教師公開向學生收費搞有償補課,或許只是揭開有償家教和校外輔導站收費補習的“冰山一角”。但反思此類事件之所以層出不窮的發(fā)生,與各地教育等相關部門行政欠作為、亂作為甚至不作為不無關系。有效整治教師有償補課和校外輔導站亂收費行為,關鍵還是要在問責上下功夫,一方面要嚴懲那些唯利是圖、見錢眼開的教師,另一方面也要嚴厲問責那些失職、贖職的部門領導。(新寧白云深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