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習近平總書記在貴州遵義考察,他指出,“群眾擁護不擁護是我們檢驗工作的重要標準。黨中央制定的政策好不好,要看鄉(xiāng)親們是哭還是笑。要是笑,就說明政策好。要是有人哭,我們就要注意,需要改正的就要改正,需要完善的就要完善。”(據(jù)6月17日人民網(wǎng))
總書記這一群眾“哭笑觀”,看似樸素而實在,寓意卻深遠,不僅折射出了總書記親民、愛民、為民的情懷,也折射出其治國理政的民本思想:群眾的“哭笑”就是一面鏡子,映照出黨員干部的為民觀。所以,從某種層面上講,“看鄉(xiāng)親們是哭還是笑”,就是最實際的民生,因為,制定的政策好不好,政策的執(zhí)行到不到位,群眾最有發(fā)言權,群眾的“一哭”、“一笑”才是最好的注解。
一直以來,我們黨把“為人民服務”作為共產(chǎn)黨人價值觀的永恒核心,把“讓群眾滿意”作為共產(chǎn)黨人畢生奮斗的目標。所以,學習和實踐總書記的群眾“哭笑觀”,不僅要領悟其深刻內(nèi)涵,更要以正在深入開展的“三嚴三實”專題教育為契機,深入群眾、認真傾聽群眾意見,以群眾擁護不擁護作為工作評判標準,切實做好服務于群眾的各項工作。
其一,要踐行好為民服務根本宗旨,知群眾為何“哭”為何“笑”。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是我們黨的根本宗旨,黨的一切奮斗和工作都是為了造福人民。“居廟堂之高,則憂其民,處江湖之遠,則憂其君”,古人尚且有此胸懷,今天的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就更應知民情,察民意,擺正自己與群眾“魚水情”的關系,始終做到把人民群眾的呼聲作為第一信號,把維護人民群眾利益作為第一職責,把人民群眾滿意作為第一標準,真誠聽取人民群眾呼聲,真實反映人民愿望,真情關心人民群眾疾苦,真正懂得群眾為何“哭”、為何“笑”,只有時刻把群眾的冷暖放在心上,把群眾的“哭笑”放在心上,群眾才會把我們放在心上。
其二,要身體力行為民服務,以實際成效讓群眾少“哭”多“笑”。一方面要增強為民服務本領和能力,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科學發(fā)展觀等理論思想,學好同本職工作相關的文化知識和業(yè)務知識,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水平和知識水平。同時要向?qū)嵺`學習,向群眾學習,汲取人民群眾的智慧;要深入基層調(diào)查研究,切忌“坐著車子轉(zhuǎn),隔著玻璃看”,摸清掌握到第一手資料,為謀劃工作、工作決策提供依據(jù)。另一方面,要出實招、辦實事,做好事。無論是制定政策,還是執(zhí)行政策,都要把群眾的利益擺放在首位,牢記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真正做到想群眾之所慮、急群眾之所難、謀群眾之所求,用實際行動為群眾排憂解難;要主動作為,積極作為,多辦利民之事,以真抓實干的行動把權力用來為人民謀福祉,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落實在關注民生、善解民憂、謀求民利的具體工作實踐中,使老百姓實實在在享受到改革發(fā)展帶來的“紅利”, 真正讓群眾不“哭”,只“笑”。
其三,要正確對待和行使手中權力,以群眾的“哭”“笑”來反思和自醒。實踐好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必須正確對待和使用手中的權力,自覺接受人民群眾的監(jiān)督。“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為官者不可能把權力帶進墳墓,而權力卻可以把為官者帶進墳墓。權力是把雙刃劍,越是權大,越要謹慎,越要按規(guī)則、制度用權,做到用權不任性,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要為民用權,多辦順應民意、化解民憂、為民謀利的實事,確保人民賦予的權力始終用來為人民謀利益。始終把人民群眾的“哭”“笑”裝在心中,反思自己言行和所為,要以群眾的“哭”“笑”來自醒自勵,在為民服務中展現(xiàn)底色,經(jīng)受考驗,做到“守紀律”、“講規(guī)矩”,把握大節(jié),堅守“底線“,真正做一名信念堅定的“明白人”,表里如一的“老實人”,嚴守紀律的“規(guī)矩人”。
“金獎銀獎不如老百姓的夸獎,金碑銀碑不如老百姓的口碑”。確實,人民群眾是我們的衣食父母,我們黨來源于人民,更要植根于人民,我們事業(yè)的發(fā)展依靠人民,更是為了人民。“衙齋臥聽蕭蕭竹,疑是民間疾苦聲"。所以,廣大黨員干部就要有親民、愛民、為民情懷,把群眾的喜怒哀樂當做最實實在在的民生,努力把人民的事情辦好,把人民的利益發(fā)展好、實現(xiàn)好、維護好,為其如此,才能保證“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不成為空話,也為其如此,我們的事業(yè)才會更加興旺,群眾才會更加擁護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