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俊正在研究案情。
他與持槍殺人案犯罪嫌疑人僅僅一墻之隔,槍已在手,彈已上膛!狹路相逢勇者勝,相持五個多小時,最終在他的強勢震懾下犯罪嫌疑人繳械投降。他是領導和同事心里的拼命三郎,犯罪嫌疑人眼里的追風神捕。他叫劉俊。洞口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大案中隊中隊長,一個陽光帥氣的青年刑警。
5月9日,帶著對英雄的敬仰,記者走近了他,希望穿越危機四伏的追逃之旅,探尋他的心路歷程。
從2004進入洞口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劉俊的生活軌跡就此定格:不是在研究案情就是在追逃路上,13年來,他的足跡遍布了除云南以外的長江以南的區(qū)域,總行程超過了100萬公里,跑壞了四臺車。
在劉俊的記憶中,早已無法想起有多少次在辦公室或者追逃路上度過的不眠之夜,因為這種情況實在太多,他只依稀記得有一個月只在家里睡了4個晚上,時間最長的一次有將近20天才回家,就連那剛一歲多的兒子都差點把他當成陌生人。
在劉俊的記憶中,也早已無法想起有多少次的生死追逃行動,只依稀記得在2015年8月的廣州白云區(qū),他一路追過三條街區(qū),跳車頭、翻護欄,完全就是警匪片里的特技鏡頭一樣,一直追了將近2公里后,犯罪嫌疑人連說,“不跑了、跑不動了”而束手就擒;2016年7月,劉俊在東莞追逃犯罪嫌疑人張某,張某在落網時的一句話讓當時在場民警十分震撼,張某說,“你肯定是劉俊,因為只有劉俊才能抓到我。”
刑警、追逃,與之相伴就是危險,劉俊已記不清有多少次的生死考驗。2017年5月3日,在洞口縣黃橋鎮(zhèn)一民房,劉俊在搜捕過程中發(fā)現(xiàn)“3.18”持槍殺人案件犯罪嫌疑人張華佰,而此時的張華佰正舉著上膛的槍躲在在房內。一墻之隔的劉俊一邊示意同事緊緊圍住房間并做好警戒,一邊及時向局領導匯報現(xiàn)場情況。劉俊同志在等待同事支援的同時,不斷通過喊話,向躲在房間內持槍負隅頑抗的張華佰做思想工作,在對峙五個多小時后,張華佰迫于民警圍捕的強大壓力,最終繳械投降。成功抓捕張華佰,消除了人民群眾在案發(fā)后的恐慌。事后,有群眾問劉俊當發(fā)現(xiàn)張華佰持槍對峙、并叫囂死磕到底的情況后,還一直站在窗外不撤退,堅持做張華佰思想工作的時候,心里怕不怕張華佰突然開槍。劉俊說:“說不怕肯定是假話,但我是警察,我的職業(yè)榮譽感不允許我在當時退縮,絕不會讓犯罪嫌疑人在自己眼皮底下再次溜走。”
2017年4月18日凌晨,洞口縣發(fā)生一起惡性綁架案件,接到報案后,劉俊負責此案追捕工作,上午11時左右,劉俊發(fā)現(xiàn)犯罪嫌疑人所駕駛的車輛出現(xiàn)在武岡市汽車西站路段,經與協(xié)助的民警商議,決定采取前后夾擊的方式,逼停嫌疑人車輛,再進行破門解救人質,實施抓捕。車內犯罪嫌疑人為了逃避打擊,駕駛車輛瘋狂來回撞擊民警的夾擊車輛,在此時,劉俊為了避免在車站繁華路段造成更大損失,在警告無效后果斷朝駕駛員腹部開槍。駕駛員中槍后,仍然瘋狂駕車撞擊民警車輛,為確保車內人質安全,劉俊和同事們沒有繼續(xù)開槍,犯罪嫌疑人撞開圍堵車輛后逃逸。犯罪嫌疑人中槍后,因體力不支導致駕駛不當,沖入水田后棄車逃離,人質安全獲救。中午12時左右,在一醫(yī)院將李某斌成功抓獲。
這就是劉俊,“神捕”劉俊,他說:"不是我不想回家,也不是我不怕危險,只是因為,我是一名刑警、我是一名共產黨員,我必須時刻維護著警察這個職業(yè)的榮譽感。在邪惡勢力的生死較量中,我必須奮戰(zhàn)在第一線,我絕不能退縮和放棄,因為我始終堅信:正義的力量必將戰(zhàn)勝邪惡。"